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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02-22

信息来源: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规定以及学校科研部的布置(http://www.research.pku.edu.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025),我学院对2011年度NSFC项目申请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前的必要准备
请认真阅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逐字阅读《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的内容。
请特别注意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的重大调整,以及不同类型项目的特殊要求
二、关于项目申请人
请使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的“项目检索”功能,确保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加成员均无超项(此次申请或参加的项目,计数有效),并签署《申请人承诺责任书》。项目组任一成员在初筛阶段被查出超项,都将造成对该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的不良影响。
正式受聘于学院的科研人员(以学院人事办公室审核为准)须提供所在研究机构的知情同意说明(以机构负责人的亲笔签名为准)。
三、关于项目申请书及其提交
1、申请书电子版:按照http://159.226.244.13/miniiris/news.asp的提示,安装2011版申请书,并逐步撰写。如丢失撰写提纲文档,可单独下载。
NSFC信息中心技术支持:62317474support (at) nsfc.gov.cn
2、申请书纸版: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见“基本信息”页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须有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
3申请书提交时间:20113817:00未能按时提交者,须由本人填写《逾期审批表》,经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院长同意及学校科研部部长审批(以三者亲笔签名为准),方可提交学校主管部门。
4、申请书提交形式:Microsoft Word电子版1,以电子邮件发送至sun.y (at) pku.edu.cn(恕不接受移动存储介质拷贝);纸版一式2份(或3份,杰青项目),交至理2125房间。与此同时,须一并提交《申请人承诺责任书》1
若有附加材料,例如申请回避同行专家名单(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不超过3人)、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或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合作研究协议等,只需以书面形式与任一份申请书正文装订在一起。
为了避免无谓失误,请在申请书最终定稿后再提交,以确保一次性提交成功。
四、注意事项
1、请保证“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的准确性(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指南》填写);以及“研究年限”起止时间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请保证“基本信息”页的内容不涉及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必须写入摘要的,应以书面形式附加材料予以特殊说明。
3、请注意《经费预算表》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严格控制各科目费用的比例并填写相应“备注”栏(包括必要的计算依据和说明)。部分科目数据参见下表。
科目
项目类型
备注
面上、青年
重点、重大
杰青、海外合作
仪器设备费
≥5万元,须在正文中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5%
≤10%
≤20%
 
劳务费
15%
10%
10%
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管理费
5%
5%
5%
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5、若申请信息与数学领域交叉类项目,须将“申请代码1选为主管科学部的相应代码,“申请代码2选为另一科学部的相应代码,并在“附注说明”中选择“信息与数学领域交叉类项目”。
6、若有合作单位(不超过2),须保证单位名称与法人公章的一致性。
在项目申请书的撰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学院科研办公室孙琰(电话:62761777,邮件:sun.y (at) pku.edu.cn)联系。
熟悉规定,找准方向,理清思路,认真撰写,把握节奏,有条不紊。祝各位老师顺利!
学院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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