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暑期课开课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8

信息来源:

 
各院系所、中心:
 
依据校历安排,2013年暑期学校将在7月8日――8月11日进行,现将暑期新开课程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开课程、录入暑期课程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
请需申请的老师于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2013年暑期学校新开课程的申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本人在新系统中提交新开课申请(暑期学校课程填写“开课学期=暑期(3)”即可);特别注意标注清楚是否对外开放。
 
 
二、有关暑期学校课程的其他说明
 
1、课源
学校鼓励各院系申报2-3门暑期新开课程(不含实习、实验课、社会考察和调研),课程需尽量安排优秀课程和优秀教师,如受欢迎的主干基础课、特色课和通选课以及教学周期短而学术性较精深或前沿的专题课、原典解读课、研讨班等,也可利用国内外知名学者、教授来国内访问的机会,聘请他们开设一些专题课等。
注:新增实习、实验课、社会考察和调研等也按照此次暑期新开课通知一并申报。
 
2、教学要求和学分计算
暑期学校课程自7月8日开始,8月11日结束,共5周(含授课及考试),其中最后一周安排考试。
课程设置1学分对应15学时。课程时间安排如下:
1学分课程15学时:安排4周,每周4学时;安排2周,每周8学时
2学分课程30学时:安排4周,每周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