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通知
各高校教务处以及相关院系:
为了普及智能科学知识,展示和锻炼大学生采用智能科学技术与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促进高等学校智能及相关学科教学实践改革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决定于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举办2014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主办单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 主持单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委员会
3. 承办单位:厦门大学
4. 协办单位:福建省人工智能学会、北京发明学会
5.特邀赞助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6.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7. 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人,每支参赛队须设置1名组长及1名指导教师,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研究生和本科生可单独组队,也可混合组队,混合队将参加研究生队评奖。
9. 参赛作品: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形式,不限定竞赛场所,参赛队伍可以采用自主命题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大赛方指定的题目进行参赛,但均须自主设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自主命题的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章程》和《2014年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指定选题列表具体请见《2014年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章程》和《2014年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详见竞赛网站)
1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4月1日24时
参赛名单公布日期:2014年4月5日
初赛时间:报名之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
参赛作品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4年6月20日24时
决赛名单公布日期:2014年7月5日
决赛时间:2014年7月28日、29日(具体日期请注意查看竞赛网站)
颁奖时间:2014年7月29日(具体日期请注意查看竞赛网站)
11. 在公布参赛名单两周内,各参赛队伍或学校教务处需将初赛参赛费200元人民币统一汇款到指定账户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在决赛名单公布之后,所有查询到可以参加决赛的队伍,须在决赛当日比赛现场将决赛报名费400元人民币交于竞赛组委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12. 由承办方统一为参赛队(含指导老师)提供早午晚餐饮,参赛队住宿条件为学生公寓。
13. 所有参赛获奖学生均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获得一等奖及二等奖的赛队将分别获得由华为公司赞助的奖金3000元和1500元,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将获得由组委会授予的奖杯和奖金2000元。实际获奖队数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数按比例确定。
14. 联系信息
电子邮件:cogsci@xm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曹冬林0592-2580136 徐素霞0592-2580168
秘书处通信地址: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邮政编码:361005
15. 汇款方式
(1)直接汇入银行帐号:
户 名:徐素霞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厦大支行
帐 号:6222 0241 0002 0295543
(2)通过邮局汇款
收款人:徐素霞
收款人地址: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邮编:361005
注意:附言注明“智能设计竞赛”,汇款完成后,必需将汇款证明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cogsci@xmu.edu.cn,发送给组委会秘书处,并说明学校名称、发票内容等,否则不能出具发票。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第四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组委会